()这方面的事情,罗杰确实不怎么了解。
“这说明乐队的宣传出现了重大的决策失误。”
皮埃尔-奥瑟的语速不快,说的很认真:“乐队宣传的重点,几乎都放在了专辑上,对于乐队本身的宣传严重不足,也就意味着知名度不够!”
“重点宣传作品的好处很明显,因为喜欢作品而喜欢上乐队的粉丝足够死忠,具备相当强的消费能力,这也是乐队收入高的主要原因之一。”
西奥多接过话题,开口道:“但是缺点也很明显,乐队的知名度不够高,也缺乏浅层粉丝。虽然粉丝粘度很高,但数量太少。”
两人这么一分析,罗杰也明白了过来,同时也意识到了问题在哪里。
先喜欢作品,再喜欢乐队,看上去好像没什么毛病。
摇滚乐队又不是流量明星,虽然也要卖人设,但不存在单纯靠人设吸粉的情况。
但实际上却不是这么回事。
很多宣称是某一支乐队粉丝的人,其实大多压根就没有听过几首这支乐队的歌,最多只听过几首流传很广的代表作。
这些粉丝喜欢的是“这支乐队很红”,而不是“这支乐队的歌很好听”。
这样的粉丝,哪怕是在摇滚这个相对硬核的分类里,也不罕见,而且还很多。
在业内有一句话,叫做【永远都不要高估歌迷的欣赏水平】。
虽然说音乐是一个带有强烈个人印记的“商品”,但只要宣传和推广做得足够出色,“喂啥吃啥”的歌迷并不少。
对于绝大多数不那么硬核的歌迷来说,枪花和acdc压根没区别,别人给推荐哪个,就听哪个。
事实上,很多人成为一支乐队,或者某位明星的粉丝,原因并不是多么喜欢明星的作品,而是跟风,或者是装逼。
前者多见于大红大紫的主流明星,后者则常出现在性手枪之类大名鼎鼎,但却小众到了极点的乐队身上。
以乐队的定位来说,主要目标肯定是要放在前者身上。
这部分人的消费能力其实相当惊人,虽然比不上那些最死忠的核心粉丝,但也会为了拍照片发朋友圈之类的理由,去购买一张演唱会的门票。
另外,根据许多娱乐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,几乎百分之九十的脑……粉,事实上都是“喂啥吃啥”的类型。
这些人确实非常死忠,会去购买乐队的每一张专辑、追每一场演出,会在各种场合不遗余力地宣传乐队的好处,攻击一切说乐队坏话的人。
但实际上,这些人压根不懂乐队的作品好在哪,又有什么缺陷,只会去复制别人的评论。
“按照业内的主流标准,我们把明星分为a+到d-,一共12个等级。”
西奥多接话道:“按照这一标准,乐队的收入已经处于a-级别,朝着a咖靠拢。但是号召力和影响力,却还处于较差的程度上,只有b,相当于普通的二线明星。”
也就是说,乐队的收入和咖位,出现了严重的偏差。
一年几千万美元的收入,哪怕是在以高收入著称的北美乐坛,也可以牢牢坐稳一线的位置。
但是论知名度和影响力,乐队就差得太多了。
很多人压根不知道乐队的名字,这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。
歌红人不红,可以很好的形容乐队现在的处境。
这样的情况不算常见,反过来,人红歌不红的明星反倒是很多。
虽然说这两种,无论哪一种都能赚钱,但要论影响力和号召力,人红比歌红重要得多。
在“一亿销量乐队”的宣传口号打出去之后,这个情况有所扭转,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罗杰开口问道:“有相应的计划吗?”
皮埃尔-奥瑟既然提出了这个问题,肯定有相应的解决方案。
否则,这个“职业生涯规划师”的职务,未免就有些不合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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